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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片、样张和
印刷 成品的加工过程控制
第2部分:胶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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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934.2-1999
eqv ISO 12647-2: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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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phic technology-Process
control for the manufacture of half-
tone colour separations,proof and production prints
Part 2: Offset lithographic proc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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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12-30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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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8-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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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为四色胶印准备分色片或用下列方式之一进行四色印刷品生产时所用的一些工艺参数及其量值,这些印刷方式是指热固卷筒纸印刷、单张或连续表格印刷或为这些工艺进行的打样,以及用于网目调凹印的胶印打样。这些参数及其量值的选择覆盖了“分色”、“印版制作”、“打样”、“印刷”和“表面整饰”等整个胶印工艺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
——以分色片为基础的打样与印刷过程;
——无胶片复制的打样与印刷,及类似胶片生产系统的凹版印刷;
——类似四色印刷的四色以上印刷方式的打样过程;
——类似线条网和非周期性的加网方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8941.3—1988 纸和纸板镜面光泽度测定法 75°角测定法
GB/T11501—1989 摄影密度测量的光谱条件
GB/T17934.1—1999 印刷技术 网目调分色片、样张及印刷成品的生产过程控制 第1部分:参数与测试方法
GB/T31—1999 印刷技术 四色印刷油墨颜色和透明度 第1部分:单张纸和热固形卷筒纸胶印
3 定义
本标准使用GB/T17934.1中给出的和下面的定义。
3.1 胶印版材 offset (printing) plate
表面经过涂布处理,可以在其上产生转移油墨的区域和不转移油墨的区域而且两种区域处于同一平面的平板工作。
3.2 阳图型胶印版材 positive-acting (offset printing)
plate
用于阳图分色片的胶印版材。
3.3 阴图型胶印版材 negative-acting (offset printing)
plate
用于阴图分色片的胶印版材。
3.4 四色连续表格印刷 four color continuous forms
printing
使用窄幅面卷筒纸的表格胶印。
3.5 商业/特种印刷 commercial/speciality printing
普通单张纸和非杂志热固卷筒纸胶印。
3.6 非周期性网目调加网 non-periodic (half-tone)
screen
指无规则网角,无固定网线数的网目调加网。
4 技术要求
4.1 分色片
4.1.1 质量
除非另有说明,分色片上网点中心的密度值应至少比透明胶片的密度值(片基加灰雾)高2.50。透明网点中心的透射密度值不得高于透明胶片的密度值(片基加灰雾)0.1以上。透明胶片的密度值(片基加灰雾)应不高于0.15。以上测量应使用光谱特性符合GB/T11501规定的密度计。
分色片上的网点不应有明显碎裂,网点边缘宽度不得超过网线宽度的四十分之一。分色片质量应用GB/T17934.1附录C中的方法进行评价。
注
1 为了胶印版各处曝光的一致性,在同一块胶印版上曝光的各分色片之间透明胶片的密度值(片基加灰雾)相差不得超过0.10。
2 在实际应用中,如果大面积实地区域的密度值大于透明胶片密度值3.5以上,那么,网点中心密度值通常可高于透明胶片密度值2.50以上。
3 使用密度计前应作校准工作。
4.1.2 网线数
对于四色印刷,加网线数应在45cm-1至80cm-1之间,推荐的标准网线数如下:
卷筒纸期刊印刷 45cm-1~60cm-1
连续表格印刷 52cm-1~60cm-1
商业/特种印刷 60cm-1~80cm-1
注
4 若网线数在45cm-1至80cm-1范围以外,GB17934.1中规定的基本原则仍然有效,但特定的量值可能不同。
5 计算机加网时,为了尽可能减小莫尔条纹,不同色版之间“网线数”和“网角”可能有少量的变化。
6 黑版的加网线数可大于相应彩色版的加网线数,如:黑版80cm-1,黄、品红、青版60cm-1。
4.1.3 网线角度
无主轴的网点,青、品红和黑版的网线角度差应是30°,黄版与其他色版的网线角度差应是15°,主色版的网线角度应是45°。
有主轴的网点,青、品红和黑版的网线角度差应是60°,黄版与其他色版的网线角度差应是15°,主色版的网线角度应是45°或135°。
对于网目调凹印分色片的网线角度,除黄版外,其他色版应避免75°至105°之间的角度。
注7:见4.1.2中的注5。
4.1.4 网点形状及其与阶调值的关系
应使用圆形、方形和椭圆形网点。对于有主轴的网点,第一次连接应发生在不低于40%的阶调值处,第二次连接应发生在不高于60%的阶调值处。
4.1.5 图像尺寸误差
在环境稳定的情况下,一套分色片各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得大于0.02%。
注8:该误差包括分色片输出设备的可重复性及胶片稳定性引起的误差。
4.1.6 阶调值总和
除非另有说明,单张纸印刷的阶调值总和不得超过350%,卷筒纸印刷阶调值总和不得超过300%。
注9:在阶调值总和高的情况下会发生诸如叠印不牢、背面透印和由于油墨未充分干燥产生的背面蹭脏等现象。
4.1.7 灰平衡
除非另有说明,灰平衡阶调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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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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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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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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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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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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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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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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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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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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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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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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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阶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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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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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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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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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以上是根据CY/T31规定的纸张、油墨所得到的灰平衡数据,若用不同纸张油墨和印刷条件,则灰平衡数据有所不同。
4.2 印刷品
4.2.1 图像的视觉特性
4.2.1.1 承印物的颜色
打样用的承印物应与印刷用的承印物相同。若有困难,应尽可能选用光泽度、颜色、表面特性、(涂料或非涂料,压光等)、单位面积克重等方面与生产承印物接近的承印物;对于印刷机打样,应从下列5种典型纸张中选取最接近的纸张,这些纸张的特性列于表1;对于非印刷机打样,应选用尽可能与表1所列的某典型纸张(与生产用纸接近)特性参数接近的承印物。应注明纸张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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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典型纸张的CIELAB L*、a*、b*值、光泽度、亮度及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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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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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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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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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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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度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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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度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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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重4)
g/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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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光涂料纸,无机械木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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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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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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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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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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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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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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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亚光涂料纸,无机械木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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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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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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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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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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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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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光泽涂料卷筒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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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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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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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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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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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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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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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涂料纸,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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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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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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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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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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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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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涂料纸,微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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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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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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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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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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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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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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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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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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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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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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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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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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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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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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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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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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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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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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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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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量方法按GB/T17934.1中5.6:D50光源,2°视场,黑色背景,几何条件为0/45或45/0
2)测量方法按照GB/T8941.3的规定
3)460nm处的反射率,仅供参考。
4)仅供参考
5)CY/T 31规定的基准纸,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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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1 就光泽和颜色而言,表1中列出的纸张类型是本标准涉及到的承印物的基础。另有如下说明:
——纸张类型1和2不是典型的卷筒纸期刊印刷用纸(封面除外)。
——纸张类型3和5不是典型的四色商业表格印刷用纸。
12 如果最终产品要进行表面整饰,可能会影响承印物的颜色。参见4.2.1.2的注17。
13 在“白底衬”或“D65”条件下的L*a*b*值,其允许的容差与表1数值一致。
14 表1中包含了CY/T31中规定的基准纸的参数,仅供参考。一些参数值与CY/T31中的不一致,是由于使用了黑底衬。
15 纸张类型3的克重(70g/m2)是卷筒印刷用纸(60g/m2至65g/m2)和其打样用纸(90g/m2)的折中。用黑背景测量时,若克重从70g/m2改变为90g/m2,ΔL*值相应改变0.7。
16 某些3型卷筒纸在规定的克重范围内,b*值的范围变化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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